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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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慧.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商標權與著作權權利衝突若干法律問題[J].中国专利与商标,2012(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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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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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國《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筒、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1。我國《著作權法》中規定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創造成果2。當一個具有獨創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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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 法律 自然人 商品 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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