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政治课成绩的评定应采用“四三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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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占顺.职校政治课成绩的评定应采用“四三三制”[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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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占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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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市二职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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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在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对学生成绩的评定往往只限于一个学期或半个学期出一份试题,划一个成绩。这不能全面衡量政治课教学的效果,不能反映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全部内容,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职校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传统的考试方法必须改革。 根据职校思想政治课的特点,我认为对学生成绩的考评实行“四三三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所谓“四三三制”就是在对学生成绩的考查中,考试成绩(含期中,期未和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平时活动积分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日常表现积分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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