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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与定理的研究
引用本文:聂淑艳.命题与定理的研究[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1997(5).
作者姓名:聂淑艳
摘    要:定理的证明和应用是中学数学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在中学数学教学中,因受教材篇幅和讲授时数的限制,对“定理”的一些主要内容没有进行详尽的讨论,致使教学中出现厂一些误区,如学生学完定理后,往往认为其逆命题也成立并加以应用,还有的学生对命题与定理的关系不清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教师首先要搞清楚有关命题的一些逻辑知识,并在教学中注意澄清容易混淆的概念,故此有必要讨论一下命题和定理的相关知识。 1.命题 判断的语言形式称为命题。也就是说命题是陈述事理的语言。如“连结圆周上两点的线段叫做弦”、“实数具有连续性”等等都是命题,但要注意命题并不都是正确的。例如:“二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向位角不等”,也是一个命题,但它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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