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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之探讨
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高校目前法律专业传统的实践教学主要是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传统的考试主要是笔试。这种实践教学和考试模式,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得不到有效的锻炼,这对法律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极为不利。参照"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将教师讲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参与为主,变笔试为主为课堂讨论、口试为主,增加法学实践模拟教学等实践课程的比重,增加平时及期末考试中实际运用法律知识能力的测试比重,形成法学专业独有特色,与培养适用型法律人才相适应的教学、考试模式。

关 键 词:实践教学  应用型人才  诊所式教育  实景模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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