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苏:确定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办法
摘    要:江苏省招办就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借考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是江苏省内考生不得在考试科目设置形式与江苏不同的省(区、市)借考。二是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区、市)工作的该省职工及其子女,以及路途遥远往返确有困难要求借考的,须先征得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和借读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省招办批准。

关 键 词:招生考试  普通高校  考生  考试科目  办法  子女  要求  江苏  省级  住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