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时期黄河三角洲的水患与社会应对措施--以黄河利津段为例 |
| |
引用本文: | 张小云.清光绪时期黄河三角洲的水患与社会应对措施--以黄河利津段为例[J].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2):85-88. |
| |
作者姓名: | 张小云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律系,山东东营257000 |
| |
摘 要: | 清光绪统治时期黄河利津段水患频繁发生,光绪九年至光绪三十年(1883年-1904年)利津黄河段有12年发生决口,破坏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秩序。为减轻黄河水患带来的灾难,清政府设置营汛制,加强对黄河河务的管理;还采取了迁民避水和减免赈灾的措施;与此同时,修筑河堤、修防险工,并整治利用河滩。这些措施的实施推动了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今天利津东部的区划格局,影响着利津的民风民俗。但由于封建体制的弊端和落后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黄河水患带来的破坏性。
|
关 键 词: | 光绪时期 黄河三角洲 水患 社会应对措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