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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下教师应处理好的四种关系
作者姓名:赵红梅
作者单位:临洮县第二中学,甘肃临洮730500
摘    要:正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学生知识体系建构的帮助者和促进者,不是知识的传授者与灌输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新的教学理念与传统的教学理念有着根本的区别。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实现教师课堂上对学生的调控,实现学生知识意义的建构,教师应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一、正确处理教材内容多与课时少的关系新教材涉及的内容多,好多概念都是蜻蜓点水,

关 键 词:新课程  教师  处理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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