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搞好初、高中化学教学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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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松华.认真搞好初、高中化学教学的衔接[J].化学教学,1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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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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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普教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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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教委于1990年6月正式颁发了《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修订本)》(注:以下简称修订本)。修订本中初中化学教学内容的修订意见是向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化学教学大纲靠拢,降低了某些化学理论的要求,限制了化学计算的类型,明确了某些教学内容的深广度,提出了初中化学教学执行两种教学要求的原则。修订本对整个高中化学教学实行“二、一”分段,所有高中生在高中一、二年级都要学完化学必修课内容,并参加国家认可的省级毕业会考。高三时,仅部分学生根据个人的特长、兴趣、志向学习化学选修课内容。这样,既可有效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克服偏科现象,又有利于大面积提高化学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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