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道德立法浅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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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安.转轨时期道德立法浅论[J].怀化师专学报,1997,16(4):361-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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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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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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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杜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建立良好的杜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消除思想道德领域出现的“滑坡”现象,都迫切地要求加强道德立法.通过道德立法来强化道德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在这个由“软性”变成“硬性”的过程中.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特点·又要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而目前,我们对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某些领域出现的诸多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和调控.在立法层面上尚欠明确规定,并有待加强和完善。本拟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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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轨时期 经济体制转轨 《中共中央 市场经济秩序 利益 发展 约束性 道德立法 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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