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转轨时期道德立法浅论
引用本文:蒋安.转轨时期道德立法浅论[J].怀化师专学报,1997,16(4):361-363.
作者姓名:蒋安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杜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建立良好的杜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消除思想道德领域出现的“滑坡”现象,都迫切地要求加强道德立法.通过道德立法来强化道德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在这个由“软性”变成“硬性”的过程中.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特点·又要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而目前,我们对于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某些领域出现的诸多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和调控.在立法层面上尚欠明确规定,并有待加强和完善。本拟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关 键 词:转轨时期  经济体制转轨  《中共中央  市场经济秩序  利益  发展  约束性  道德立法  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