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界定的现实偏差及要件重构 |
| |
引用本文: | 李洪波,付金良,石东洋.错案界定的现实偏差及要件重构[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26-31. |
| |
作者姓名: | 李洪波 付金良 石东洋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错案"一词在不同群体间的概念反射不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错案"的界定逻辑混乱、众说纷纭,各地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实现错案追究制度的设计初衷,对"错案"的定义或者标准这一前提性概念进行合理的界定非常关键。剖析"错案"一词称谓的由来以及专家学者对于"错案"标准的界定与认知,现实中存在的界定偏差。通过分析"事实认定错"、"结果错"、"程序错"、"当事人权益受损之错"四种主要类型的错案的审查标准,界定错案的要件。
|
关 键 词: | 错案界定 现实偏差 要件重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