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足球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争议解决的比较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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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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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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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新冠疫情背景下青岛市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研究”(QDSKL210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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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需要存在正当理由。综合足球行业的实践,球员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集中发生于俱乐部的不予注册、工资的过度扣除、训练条件的不足等情形,而俱乐部单方解除职业足球劳动合同则包括球员伤病、表现欠佳、擅自离队或拒绝归队以及摄取禁用物质等情形。这些做法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预先设置的法定解除情形存有不同。未来我国职业足球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争议的解决宜在借鉴国际体育仲裁法理的基础上,通过体育仲裁庭个案归纳的方式将解除的正当理由类型化,来妥善处理我国法和足球行业规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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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足球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 正当理由 国际体育仲裁 体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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