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发出通知——改进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办法学校预分、择优分配、由省协调、计划统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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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韶华,为民.省教委发出通知——改进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办法学校预分、择优分配、由省协调、计划统配[J].江苏高教,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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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韶华 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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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往我省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都是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计划分配方案,学校按计划负责派遣的.为调动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增强学校主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活力和动力,促进学校教学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省教委发出通知,对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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