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省人民政府又批准二十七个县、市(区)为普及初等教育单位
引用本文:赵钰.省人民政府又批准二十七个县、市(区)为普及初等教育单位[J].安徽教育,1985(4).
作者姓名:赵钰
摘    要:最近,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报告,又批准了二十七个县、市(区)为普及初等教育单位。它们是:合肥市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郊区、马鞍山市市区和郊区、铜陵市市区和郊区、芜湖市镜湖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