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略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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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吉涛.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略析[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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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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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类型和所属关系分区、县、局的集体企业,人们习惯称为“大集体”,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和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系统的街道企业,习惯叫做“小集体”。“大集体”职工的劳动保险问题,基本上套用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做法。“小集体”企业职工构成,大致有三部分:一是从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单位调入的职工;二是一九七一年前后按毛泽东同志“五七”讲话精神,一部分家庭妇女和无业居民走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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