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诗义重章互足”
引用本文:黄瑞云.“诗义重章互足”[J].语文教学与研究,1978(8).
作者姓名:黄瑞云
摘    要:《诗·伐檀》首章开头云,“坎坎伐檀兮”,并未指明伐檀作什么用。第二章云,“坎坎伐辐兮”;第三章云,“坎坎伐轮兮”。朱熹注:“伐辐,伐木以为辐也。”伐轮,伐木以为轮也。”余冠英先生注:“伐辐,是说伐取制辐的木材,承上伐檀而言。下章伐轮仿此。”他们都注意到了“伐辐”“伐轮”要承上章“伐檀”才讲得通,单看“伐辐”“伐轮”是不好理解的;因为不能说是砍伐车辆、车轮本身,其词意显然和“伐檀”不类。原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