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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有怎样的法学教育——以司法考试为背景
作者姓名:彭俊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以职业教育为主,并和通识教育相结合,是法学教育在厘清法学教育性质上的基本要求。普通高校法学教育应该和就业市场相结合。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重,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就业市场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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