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先秦时期法家法治主义成败原因探析
作者姓名:王济东  杨培景
作者单位:商丘师专政治系!河南商丘,476000
摘    要:在先秦百家之中,法家以其法治主义独树一帜。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以法治主义立国的秦王朝,一方面靠法治主义而统一天下,但另一方面也正是法治主义使秦王朝二世而亡。法家法治主义所以成功,其根本原因在于其思想和主张顺应了当时时代的需要,合乎了当时的民心;其二,法家善于在立法中化私为“公”,将人之私欲转而为统治者服务,这更有利于统治者确立自己的统治;其三,法家善于用严刑和厚赏把人们引导到当时形势下国家最迫切的任务耕战上面来,富国强兵。但是,自秦王朝二世而亡后,法家及其法治主义就一厥不振,逐渐衰落下去,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不能适应国家统一条件下新形势的需要;第二,法家及其法治主义只重严刑峻法,缺乏道德教化,带有严重的片面性;第三,它是一种僵化的、封闭性的思想体系,不能根据变化了的实际适时完善和发展自己的理论。

关 键 词:先秦时期  法家  法治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