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文职官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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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士魁.清代地方文职官概说[J].历史档案,1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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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士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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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国家设官分职,大体因沿明之旧制。内而中央各部、院,外而地方督、抚、司、道等文职衙门,以及提、镇、副、参、游、都、守等武职衙门,星罗棋布,分列在全国各个地方。可谓职分文武,上下相维,各治其事,形成全国较为完整的统治机构。就其职掌提纲挈领来说,总其成者,则为中央六部,所谓天下庶政归之六曹者是。寻常公务,由部处理,事之大者,则须奏请最高统洽者允准后施行。即如光绪会典所说“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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