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比拟”取代“拟人”——小议义务教育语文新课标中“拟人”修辞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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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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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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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阶段目标第四学段(7~9年级)"(二)阅读"中提出"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的要求,并在语法修辞知识要点中列出需要掌握的"常见修辞格: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应该说这八个修辞格在语文实践、语文生活中确实常见,要求在初中阶段的语文学习中掌握它们是合理的.不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仔细考察之后,我们认为这八个修辞格中"拟人"的确立有些问题,应该以"比拟"取代"拟人",让"拟人"只作"比拟"的下位层次、下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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