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不苟取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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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1年冬,42岁的梅贻琦被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自此连任清华大学校长达17年之久,其中包括在西南联合大学的8年。他上任后住在当时的法定校长住宅,按旧例,连卫生纸都是公家供给,由公务人员按时送到。他却主动放弃可以享受的一些“特权”,自己付家里工人工资;自己付电话费;不要学校每月免费供应的两吨煤;从不让他的家人乘坐小轿车办私事,他的夫人也只是在和他一起进城时才可以顺便搭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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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梅贻琦:不苟取分文》 散文 文学作品 清华大学 校长 梅贻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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