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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的亮点与焦点
摘    要: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至此,已施行近20年的《义务教育法》完成了它的首次修订。中国现行《义务教育法》施行于1986年7月1日,仅有8条,基本属于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的宣示。今年2月,当《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立法机关审议时,曾引起外界普遍关注,因为公众及社会各界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乱收费反应强烈。短短4个月,连续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反复修改。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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