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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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桂玲.论第三人利益合同[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2):43-4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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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桂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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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相对性原则削足适履的做法,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契约法的封闭化。经过新自然法学和法律现实主义的历次法哲学运动的洗礼,第三人利益合同得到承认并构成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强烈冲击。资本主义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都承认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而我国民法和合同法均不承认其效力。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经验,建立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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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对性原则 法哲学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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