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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摘    要:托幼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从事托幼工作是一项光荣的职业。热爱幼儿,献身教育,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是每个托幼工作者的基本道德。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全体托幼工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托幼工作的法规、大纲、纲要和各项制度,做到: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热爱和尊重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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