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虞舜时期的法律创制
引用本文:李岩.虞舜时期的法律创制[J].历史教学问题,2007(3):61-63.
作者姓名:李岩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安徽芜湖241000
摘    要:虞舜时期,是我国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此时,“法律”统一创制,处罚习惯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处罚原则形成,设置“士”职及“监狱”的创立,开了中国法制社会的先河,对后世立法起着重要影响。

关 键 词:虞舜  象以典刑  法律创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