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播出机构转变职能工作的三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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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汉伟.关于市县播出机构转变职能工作的三个问题[J].声屏世界,2002(8):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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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汉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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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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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为什么要转变职能?根据2001年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2001年12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制定颁发了《关于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为什么要转变职能?简要地说,就是为了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再发展的需要。广播电视事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尤其是电视事业发展更是较快、较强,从地级市以上的电视台来说,从无线到有线,又从有线与无线的合并,呈现出建台起步初显活力,到多台分立形成阵容,再到两台合并走向规模这样一条发展链,因此,如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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