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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山西“解池”的资本主义萌芽
引用本文:尚恒元.明清之际山西“解池”的资本主义萌芽[J].运城学院学报,1993(3).
作者姓名:尚恒元
摘    要:自从商品生产发展起来后,中国古代社会便出现了一种十分矛盾的现象:一方面,由于富者受尊重,贫者遭岐视,许多人便做起商贾,以求发财致富。春秋时,山西的猗顿“用盐起”;四川有个寡妇名清,人称巴寡妇,“以其先得丹穴”而富甲一方,他们都“抗礼万乘,名显天下”,秦始皇还专为巴寡妇修了“怀清台”,可见这些人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西汉时,蜀郡巨商卓王孙,靠采矿铸铁,家资 万,奴隶千人,他的女婿司马相如在他的资助下,由一个穷书生一跃而成了大富翁。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人们“背本趋末”,农业生产受到直接损害,严重地削弱着中国封建社会赖以存活的经济基础。早在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指出:“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沸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是社会上“五蠹”之一。汉高祖刘邦即位后,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文帝刘恒与汉景帝刘启,先后采用贾谊、晁错关于重农的建议,进一步压抑商人。汉武帝刘彻于元狞四年(公元前119年),颁布告缗令,对“匿不自占,占不悉,戌边一岁,没人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界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不得籍名田而便民”,并派遣大量官吏,分赴全国各地监督检察,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产。这种对商人实行压抑限制的政策,历两汉、唐、宋诸朝,大体上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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