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两本不同的期刊上,看到同一署名作者的一篇反腐倡廉文章。原文是这样写的“少数领导干部甚至是位高权重的高级干部,因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行为,成了反腐利剑下的落马贪官。这些落马贪官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或撤职丢官,或锒铛入狱,或饮弹刑场,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教训极为深刻,让人警醒,催人自律。”文中“饮弹刑场”一词,作者咋不仔细辨析,褒贬不分就胡乱地用给了那些贪官了呢?记得在小学语文课本里,就学过《方志敏烈士的故事》,共产主义战士方志敏,在国民党反动派白色恐怖下,曾被“百万大洋”悬赏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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