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不仅仅是简单的法院系统权力的变化,更涉及到国家权力的分配问题。因此至少应当从人权的角度加以分析,宪法作为限制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的根本法意味着必须对死刑核准涉及到的人权问题加以探讨和分析。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的这十年间判处死刑的标准实现统一,死刑总数明显减少,这一进步体现了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但是,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定位、能否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这些争议从宪法的角度去分析乃是如何认识生命权的宪法精神、如何在宪法上论证死刑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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