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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事物发展的协调律
引用本文:李延祥.试论事物发展的协调律[J].西北师大学报,1988(4).
作者姓名:李延祥
摘    要:“协调”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思维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无论无机界或有机界,任何一个系统、群体、国家、社会和生物有机体以及人们的思维等,都是协调发展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协调就没有世界。我们这里说的协调,是指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彼此配合适当,步调一致,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物质运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重复出现的、自发地调节适当、步调一致的运动机制。如果破坏这种协调作用,事物就不能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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