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想——基于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化解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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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长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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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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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下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研究”(课题编号:DJA10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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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但顶岗实习存在劳动风险。我国应建立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制度化解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应由政府、学校和实习单位按照适当的比例或费率共同来筹集。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赔付范围的学生实习劳动伤害事故应当具备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具有关联性和与实习单位的职业劳动具有关联性两个条件。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赔付应当以法定的程序进行,赔付的内容应包括治疗费用赔付、伤残赔付和死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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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顶岗实习 劳动风险 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 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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