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纸民国的时期的“结婚证书”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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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午滨,邵素兰,刘德婧.从一纸民国的时期的“结婚证书”谈起[J].黑龙江档案,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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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午滨 邵素兰 刘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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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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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书是指男女双方签订允婚的文约。结婚,领取结婚证书,也是现代人所履行的一项法律程序。现今保存的一纸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是在一桩经济案件中,原龙江省明水县教育局局长王佐卿,由于被控告贩卖人口一案,由原告吴丑子出示的一件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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