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出版者的邻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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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鸣.试论网络出版者的邻接权[J].大学出版,2003(2):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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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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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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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要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也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这种劳动理所当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但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国际上,邻接权的保护主要见于《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录制者防止被擅自复制公约》(即录音制品公约)和《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的信号公约》(即卫星公约)。在我国,邻接权主要包含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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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出版者 邻接权 精神权利 财产权 作品传播者权 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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