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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光电器件集成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获批设立
摘    要:正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同意设立"光电器件集成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的批复》(闽教科[2014]12号)。文件表示,根据论证专家组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同意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光电器件集成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并要求学院要参照专家论证意见,编写《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建设任务完成后,需向教育厅申请验收。

关 键 词:技术工程中心  光电器件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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