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体统一:教育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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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宁,陈益林.主客体统一:教育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应有之义[J].教学研究,2007(3):193-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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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宁 陈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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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400715 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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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构建是一次认识世界的实践活动.和谐社会构建主客体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依存.教育活动的主客体也是互为主客体,互为存在的条件.教育与和谐社会构建活动在认识的主客体性质方面具有同质性,且都是以人为活动的主体.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主体的积极参与.而这一使命迫切需要教育活动的参与和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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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体 客体 教育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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