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孔子所说的"兴于《诗》"的含义是习礼修身当先感发于《诗》。诗本为配合礼教而采编的,其中必然贯穿了周礼的核心价值观——持中致和的理念。汉以后儒生以其所处时代的伦理道德观念衡量《诗》,怀疑"恋情诗""怨刺诗"与礼教相悖,故做了种种曲解。周代谴责违背伦理的纵欲,但却以恋情诗为美;怨刺诗只要不危及政权的稳固,皆在礼教许可的范畴之内。而那些激烈批判恶德恶行的诗歌,与孔子所说"温柔敦厚,《诗》教也",也并不矛盾。礼本植根于社会生活,而诗歌创作又是源于生活,故学《诗》可以使青少年间接地增加生活阅历,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礼教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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