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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公司法》的实施对农村集体经济改制中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影响
作者姓名:李振义
作者单位: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225
摘    要: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是农村集体经济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面对并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在农村集体经济企业改制过程中曾遇到许多法律障碍,新《公司法》的实施为这些法律障碍的扫除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法律规定是原则性的,只有认真领会和全面掌握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实质,并以之为依据对实际工作进行指导,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工作,实现改制的目的。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改制  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法
文章编号:1000-7695(2006)06-0223-04
收稿时间:2006-04-01
修稿时间:200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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