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关于高职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刘斌.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关于高职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探讨[J].中国教育科研与探索,2005(6):12-14. |
| |
作者姓名: | 刘斌 |
| |
摘 要: | 中国的法学教育主要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这是封闭的教学模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完整的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但较少鼓励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提出挑战和怀疑。1999年。教育部批准在全国部分电大试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然而。这利一教学模式仅在全国的各个电大展开。其他院校很少涉及。这种开放的教育与传统的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不仅意味着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不仅对我们的电大教学有重要意义,对我们整个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更为必要。
|
关 键 词: | 课程教学模式 教学方法 法学教育 高职院校 案例教学法 法学专业 高职教育 开放教育试点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电大教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