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关于高职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探讨
引用本文:刘斌.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关于高职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探讨[J].中国教育科研与探索,2005(6):12-14.
作者姓名:刘斌
摘    要:中国的法学教育主要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这是封闭的教学模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完整的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但较少鼓励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提出挑战和怀疑。1999年。教育部批准在全国部分电大试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然而。这利一教学模式仅在全国的各个电大展开。其他院校很少涉及。这种开放的教育与传统的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不仅意味着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不仅对我们的电大教学有重要意义,对我们整个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更为必要。

关 键 词:课程教学模式  教学方法  法学教育  高职院校  案例教学法  法学专业  高职教育  开放教育试点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电大教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