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家庭农场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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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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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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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2013ZXX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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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农场作为既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又具有创新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受到政策指引之后,推进过程中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制。家庭农场首先需要确立其法律主体资格,取得合法市场主体地位;其次是法律法规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应当在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再次是法治意识的增强成为家庭农场发展中的现实需要和文化自觉,培育农场主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最后是家庭农场的经营需要政府层面对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不断改善,搞好公共服务。诸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和完善才能增强家庭农场的规模型、集约型市场主体经营特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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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农场 法律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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