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本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空前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成了战后中国国民党政府一项重要外交活动.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前后经历了十余年,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索赔阶段 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的准备工作早在抗日战争期间就开始了.为了清算日军侵华战争罪行,以待战后向日本索赔,1939年7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制定了《抗战损失调查办法》及《调查须知》,并通令各机关及地方各级政府着手调查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的损害.1943年开罗会议后,对日作战各盟国都将战后对日索赔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民党政府成立了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加紧系统调查工作.1944年3月19日,参事室外交组代表黄正铭等人参照苏联对德索赔办法,草拟了《战后对日媾和条件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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