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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看管的物品被盗是否应该赔偿
引用本文:赵利民.无偿看管的物品被盗是否应该赔偿[J].知识窗,2001(11):40.
作者姓名:赵利民
摘    要:郑某与李某是同事,有一次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来到某海滨城市.郑某想下海游泳,就把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不打算游泳的李某,请他代为保管,李某答应了,并随手把电脑放在自己身边.不料,李某玩得兴起,竟忘了保管电脑的事,导致电脑被盗,郑某损失上万元.因为都是同事,郑某起初也没说什么.不久,两人因别的事关系恶化,郑某于是旧事重提,要求李某赔偿电脑.李某认为自己是无偿为他看管电脑,纯属朋友间帮忙,电脑被盗非他本意,不应叫他赔偿.郑某则认为电脑被盗完全是因为李某不负责任造成的,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电脑被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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