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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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学银.国际保理商面临的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11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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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学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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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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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来应收账款债权能否有效转让,这在国际保理业务中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各国立法及判例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不尽相同,尽管《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皆允许将来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但是,这些国际规则或者缔约国较少、或者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惯例、或者尚未生效,因此,对将来应收账款转让的指引尚缺乏普遍性。这样,将来应收账款能否顺利转让就变得不确定了,保理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将面临这方面的法律风险。为了防范这一风险,保理商应当严格审查基础交易,要求供应商作出相关承诺;约定将来应收账款让与的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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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保理 保理商 将来应收账款转让 风险 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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