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生复学考察的初步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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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兆林 炳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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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区教育局,南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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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市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南开区教育局从1985年开始,对部分因违法犯罪被司法部门少管、劳教的学生实行了复学考察。由于采取了这项改革措施,教育挽救了一批失足的中学生,为他们改正罪错,走向新生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使他们有机会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国家建设的有用之才。这项工作开拓了一条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新途径。实施这项改革措施的关键是提高认识,变“我们不该管”为“我们有责任”。接受犯罪学生复学考察,难度大,不好管,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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