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新闻侵权官司的基础路径 |
| |
引用本文: | 阴卫芝.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新闻侵权官司的基础路径[J].新闻战线,2006(3). |
| |
作者姓名: | 阴卫芝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 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侵害名誉权案件占新闻侵权案件中的绝大多数,其中被告媒体被指控报道不实的案件又占多数。报道不实包括完全虚假的报道、报道不准确、对法制新闻随意评论等。但被告的媒体辩白说,他们由于匿名消息源、疏忽或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等原因居多,绝少是出于“真正的恶意”。因此,本文认为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可以帮助记者了解报道规则、报道禁区、应注意事项,在多元的价值选择面前提供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了解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这个行为规范就是新闻行业自律大厦的建设基础。新闻职业行为规范,目前所用的名称里基本都包含“伦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