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50年大事记(六)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幼儿教育(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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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慧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50年大事记(六)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幼儿教育(下)[J].幼儿教育,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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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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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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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适应时代要求提高师资水平(一)幼儿园教师地位得到提高1978年12月7日,教育部、国家计委下达《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将“幼儿园的教养员”和“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领导教学工作有特长的幼儿园主任”列为评选对象。1979年12月,国务院在北京举行第二次授奖仪式,在获奖的教育战线16个先进单位内,有陕西省耀城县城关公社耀光大队幼儿园和山西省武乡县涌泉大队幼儿园;在获奖的教育战线48名劳动模范中,有上海市愚园路第一幼儿园教养员赵赫和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一幼儿园教养员周静,她们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幼教界的首批特级教师。1980年4月14日,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组织优秀教师暑期休养的联合通知》,包括幼儿园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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