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语法教学的正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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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维策.恢复语法教学的正当地位[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202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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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维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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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台州市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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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语属于语言,就具有语言的普遍性的规律,汉语语法是对汉语的科学认识,反映了语言的普遍性的方面。不能以来自西方的语法体系来否定汉语语法,不能以汉语具有的特殊性来否定汉语具有的语言的普遍性。课程论、心理学等学科都论证了知识在培养能力方面的作用,在基础教育阶段进行语法教学,过去走了弯路,脱离活生生的语言单纯地进行语法教学,这不是语法自身的错误,而是教学方式的不得当。我们应该选择能够促进汉语能力形成的语法,在活生生的语言中进行语法教学,增强汉语教学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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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法体系 语法教学 正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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