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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与审美价值
引用本文:陈京松.论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与审美价值[J].承德师专学报,1987(1).
作者姓名:陈京松
摘    要:娱乐是人的一种生理和心理需要。如果某种活动能满足人们对于休息、愉悦心境、自我表现和消遣的需要,这种活动就具有娱乐作用。显然,娱乐作用的产生是有条件的。首先,娱乐活动要有浓厚的趣味性、审美性,能给人的身心带来快感,引起人们的直接兴趣,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使人自动趋向于这种活动,自觉、自愿地参加。其次,娱乐活动的运动方式,应是新鲜的、变化的、有较强的刺激性。无论是身体运动还是精神运动,都要有一定的强度,促使头脑中新的优势兴奋中心的形成,从而使人从工作状态、“空白”状态或否定性情感状态中解脱出来。 娱乐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以身体运动为主,包括一部分体育活动、旅游、某些游艺活动等;另一类以精神运动为主,包括观赏体育比赛和表演、下棋和打牌、智力游戏等。这类活动中最主要的,是对文学艺术作品的欣赏活动。下边具体谈谈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及其与作品的审美价值之间的关系。 一、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及特点 人们在注意文艺的认识、教育等作用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亚里斯多德谈到音乐时说:“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1)教育,(2)净化……,(3)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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