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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实验发现法”教学
引用本文:衣敏之.谈“实验发现法”教学[J].教育实践与研究,1999(12).
作者姓名:衣敏之
作者单位:邢台市16中
摘    要: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基础自然科学,正如著名化学教育家戴安邦先生所说:“化学实验是全面化学教育的一种最有效的教学形式。”几年来,我们面对全体学生,让学生在实验中学习,在实验中发现,分块、分段地对学生进行了“实验发现法”教学实验,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化学成绩在我校所有学科中名列前茅,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与日俱增。我们认为,化学“实验发现法”教学,是面对全体学生,高起点、低视角,从学生认知角度出发,培养学生多种能力的有效途径。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分述如下。 一、“实验发现法”的理论依据 1.戈登·克罗斯的学习心理学。他认为指导性发现法更容易激发理解的学习,具有更大的迁移效果和更长的保持时间。我们的实验发现法教学正是依据这一原理,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的一种尝试。 2.布鲁纳发现法。我们依据布鲁纳的发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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