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立高等学校专业判断权法律规制的法理证成北大核心CSSCI
作者姓名:姚荣
作者单位: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1009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大学内部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BIA130064)
摘    要:公立高等学校专业判断权作为根植于学术自由的微观公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包含公权因素的学术自治权,属于大学自治权的"核心领域"。公立高等学校专业判断权的行使,既因法益平衡要求而需特殊适用法律保留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恪守"最低限度的行政法治";又基于学术自由内嵌的民主胜任与沟通自由属性,确立特殊优位与合作强制原则,培育和建构大学自治秩序,倡导"任务导向型互动式法权治理"。公立高等学校专业判断权法律规制的法理证成,将为其良法善治提供理想图景、反思依据和实践指南。

关 键 词:公立高等学校  专业判断权  学术自由  法律规制  法理证成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