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规范》践行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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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国平.学习新《规范》践行新《规范》[J].广西教育,2008(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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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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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教科所副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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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第24个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首先规范》。《规范》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内容包括保护学生安全、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等。一石激起千石浪,新“师德规范”在我区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如何看待这些新的条目,在新时期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职业道德?我区许多教育界人士纷纷就新时期的教师职业首先素质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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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 终身学习 教科文卫体工会 职业首先 学生安全 中小学教师 教师节 有偿家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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