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简论合伙成应成为独立民事主体
作者姓名:张文秀
摘    要:合伙是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自然人和法人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应坚持事物变化发展的观点,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观点,从现实经济的客观要求出发,确认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

关 键 词:合伙 独立民事主体 财产权 契约关系 民事责任 民法 法理依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